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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解读]《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出炉

发布时间:2017-12-14浏览次数:166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根据近期出炉的《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后,将补齐我市防洪除涝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提升流域和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环境效益显著。合肥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100~200年一遇,排涝标准50年一遇。

   滁河等3条主要支流纳入治理

   据悉,合肥市境内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有3条,分别为裕溪河、滁河和杭埠河。其中滁河和裕溪河列入《全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6年巢湖流域大水,杭埠河流域出现严重险情。本次《规划》重点实施杭埠河、滁河和裕溪河等3条主要支流治理,综合治理长度97.6公里,防洪标准总体达20年一遇及以上。

   2009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河流共20条,治理长度达254.3公里。此外,我市还通过多渠道融资,对城区段中小河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针对中小河流未系统治理仍是防洪减灾薄弱环节的现状,《规划》提出,对巢湖水系、滁河水系、菜子湖水系、白荡湖陈瑶湖水系、东淝河水系、高塘湖水系和池河水系等7个水系,共21条河流和4条灌溉渠道实施系统治理,治理总长度达1116公里。同时列入治理范围的还包括直接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难以实施居民点搬迁避让的57条山洪沟。

   开展易涝区治理提升排涝能力

   2016年,巢湖流域洪水暴露出我市城镇及农村地区涝区排涝能力不足、应急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针对此,此次我市将重点实施农村易涝地区排涝泵站建设、防洪排涝任务较重的城市及工业园区排涝泵站建设和应急排涝能力建设。

   根据《规划》,针对城市低洼地区,我市将尽可能在靠近内河附近区域建设排涝泵站,同时注重对城市河塘、湖泊等水体空间保护和恢复,提高城市水面率,减轻城市滞涝受灾。根据规划,我市将建设排涝泵站30座,其中新(扩)建15座,重建13座,更新改造2座。

   《规划》还对城乡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出明确标准。在防洪标准方面,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100~200年一遇;巢湖市、肥西县50~100年一遇;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等3个县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重点城镇三河镇等防洪标准50年一遇。在排涝标准方面,市中心城区排涝标准50年一遇,巢湖市中心城区排涝标准30年一遇,县城及重要建制镇排涝标准20年一遇。

   22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合肥境内湖泊,来水量大,地势低洼,出口长时间受外河高水位顶托影响,外排能力不足,甚至无法自排,严重威胁沿湖周边和入湖各支流沿线地区的防洪排涝安全。”《规划》分析提出,将对长江流域的巢湖、黄陂湖和淮河流域的瓦埠湖、高塘湖实施防洪治理,主要措施为堤防加高加固、河道整治、排涝泵站建设、退田还湖等。

   据了解,此次湖泊治理,将对周边圩口实施分类治理,采取退田还湖、堤防加固、河湖连通等措施,给洪水留出路,减轻洪涝灾害。本次规划提高类圩口50个,面积389平方公里;限制类圩口10个,面积16.6平方公里;还湖(河)类圩口24个,面积29.1平方公里。同时,考虑沿湖周边地区地势低洼,易出现“关门淹”情况,我市还将建设一批排涝泵站,解决湖泊洪水出路问题,减轻湖区防洪压力。

   根据安徽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我市共有小型水库789座。由于这些小型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先天不足、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工程病险问题十分突出。2007年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按照全面消除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的目标,规划拟对221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涉及庐江县、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和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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