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知〔2018〕74号
各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国家、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名单暨组织申报第三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的通知》(科知﹝2017﹞55号)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市局推荐的原则,全省有8家园区申报第三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经专家评分、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结果网上公示,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确定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为第三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管委会,精心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措施,完善保障体系,加大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能力,以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名单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第三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名单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
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泗县经济开发区